中新网上海2月1日电(虞瑶 陈静)三警官在办理毒品案中接受他人请托,替犯罪嫌疑人隐匿大部分毒品以逃避重罪。事成后,三人接受贿赂共6万元。记者今日获悉,这一受贿“兄弟连”新近分别被杨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。
据悉,2007年5月,易某因贩卖毒品被派出所抓获。易某家属遂通过他人找到看守所民警华某,希望能使易某得到从轻处理。华某联系了缉毒队探长金某,金某又找到派出所治安警长肖某。肖某利用办理易某案件的便利,将从易某身上查获得约20余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和100余粒毒品“麻古”予以隐匿,只认定易某贩卖6.55克毒品甲基苯丙胺,最终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三人分别从易某家属处受贿1万、4万、1万元。此外,华某和金某还另接受他人请托,为收容劳动教养的汪某缩短刑期。事成后,俩人又分别接受贿赂2000元和4000元。
法院审理后,认定三人犯受贿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、五年和三年六个月。